成立於2002年,主要業務結合工程管理與營造、裝修相關專業團隊,本著『環境共生、永續經營』之理念:自成立之即積極從事規劃設計、技術工法、土地開發、市場調查、營建管理等,結合成緊密的服務體系,參與各類計畫案的規劃設計與評估、興建與管理等業務,並且投資經營相關事業。同時為國人創造了最佳的環境空間,並為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的目標而努力。

我們致力於將建築與環境視為一體,創造出超越其實際功能價值的藝術結晶。我們對設計的投入源自於對理念的堅持與延續,將創新構思與深思熟慮的規劃相結合,並力求從整體性發展出發,提供完整的設計服務。我們的專業涵蓋室內設計、設備規劃及各類技術支持,並以精益求精的設計、管理與品質控管,為機構創造嶄新的空間體驗。

本所基於對環境保護理念的認同,決心為所在的建築環境及所有生命體,創造一個完善的生活空間與環境,且基於企業永續經營之原則,將致力於環境保護之責任。本公司秉持理念做到:

1. 實施並落實ISO管理系統。
2. 持續推行能源管理,並有效的進行資源回收。
3. 致力於開發及建設過程運用綠建築技術,達到生態與環境保育及永續發展的目標。
4. 所有工程活動及服務均須符合法規要求。
5. 教育員工,提升全體員工環保意識與能力。
6. 規劃設計過程中持續檢核綠建築之環境考慮,以期降低環境之衝擊。

1. 環境考慮面
提出影響環境之活動、施作工程或服務之考慮專案。依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、正常、異常、及緊急等狀況,辨認各環境考慮面對環境可能造成之衝擊,對可控制之考慮面加以登錄及鑒定,以簽別出環境考慮面對環境衝擊之順序。依衝擊重大性之程度,考慮公司之成本負荷、需要之迫切性、技術之可行性、業務及營運要求、作業程式等因素,決定環境管理方案改善行動之優先順序。

2. 法規及其他要求
透過環保主管機關或相關主管機關、工會或建築技師取得法規與其他要求之資訊,檢閱與公司相關的環境考慮面,篩選環保法規、建築法規等相關法規後建立法規消單。依據請單內相關之法規,再進行相關法規之簽定。

3. 目標與目標
各部門主管應依據環境政策,考慮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、重大環境考慮面、技術上之選擇、財務運作及營運上的要求、相關團體的意見等等,展開成環境目標及目標。環境目標及目標須盡可能予以量化,且與經評估後之環境考慮面相關。